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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色已黑,我跟许文琴顺着厂房那条路慢悠悠的走着。

她的脸上,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。

这样安静的生活,已经是她梦想的天堂了。

“在这过得还好吗?”见她不说话,我随口问道。

“好啊。”

“很好。”

她回头看向我,在路灯的照耀下,她的眼睛明亮动人。

“没人欺负你吧?”我下意识的问道。

她这性格,太容易被人欺负了,不管是在学校,又或是在社会上。

单纯善良的人,就跟棉花一样柔软。

陈老师说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,但同样的,我觉得坏人也不少。

“没有啊,我觉得这里的人都好好,程阿姨对我很好,同事对我也好。”

“我很喜欢这里。”许文琴的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
看得出来,在这她很满意。

她要的从来都不多,简简单单的幸福,就是她一直奢求的。

“喜欢就好好干呗,裁缝工资不低呢。”怎么说我也是服装厂的员工,对裁缝的薪水还是清楚的。

许文琴心灵手巧,干活又麻利,象这种计件的活,她绝对干的又快又好。

加之叶童这层关系,以后混个领班啥的,工作还是很轻松的。

未来一片光明。

这学裁缝的,大多都是女孩,而且这一行,虽然说不象做生意那么暴利,但只要肯干,足以养家糊口。

比警察的工资要高很多。

“对了,方圆,这钱还给你。”快到宿舍时,许文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。

“什么钱啊?”我不解的看着她。

“读书时,你借我的钱啊。”许文琴将信封塞到我手里。

信封上满是水渍,想必她在口袋里攥了很久,才鼓起勇气递给我,手心的汗打湿了信封。

她不说,我都已经忘了,总说给她记小本本上,其实转头就不记得了。

看着她红扑扑的脸蛋,我知道这钱我必须收,因为她是个很要自尊心的女孩。

“我没借你这么多钱吧。”我打开信封,那厚厚的一沓钞票,这得多少啊,得小三千了吧。

“你还要读书的嘛,我在这有吃有喝,还有工资,钱根本花不完。”

“比起你为我做的事,我一辈子都还不完。”许文琴抿着嘴角,直直的看着我。

“你已经还完了。”我将信封揣进口袋。

“我帮你,是出于朋友的责任,不用自我感动,把钱还了就行,以后我需要帮助,你只需要在朋友的范围内,对我给予帮助就好。”

“整天欠这个欠那个的,累不累啊。”我伸了个懒腰说道。

许文琴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出息的,一点小恩小惠,都恨不得跪下来磕两个。

这种人永远都成不了白眼狼,没出息最好,有点出息也会被人利用。

“可你真的很好啊,叶童也好,梁启文也好,遇到你们,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。”

我说的话许文琴一点都没听进去,她这个人,你对她好,她全都能记住,可你要骂她几句,转眼就忘了。

不记仇,只记好,妥妥一个大沙雕。

谁都喜欢跟这种人相处,但没人想做这样的人。

我见过那么多人,就没一个象她这么单纯的。

“对了,张莹托我跟你说,谢谢你的小鱼干。”就在她转身准备回宿舍时,我突然想起来张莹的委托。

“啊,她真的这么说啊。”听到我的话,许文琴瞬间眉开眼笑。

“那小鱼干多贵啊,以后吃不完邮回家给我。”我不满的扭过头。

张莹那小太妹,能吃的明白吗?给她小鱼干,是纯纯的浪费。

“你也喜欢吃啊,那我明天给你买。”

“晚安啦,明天见。”许文琴走进楼道,还不忘回头朝我摆手。

连我喜欢吃小鱼干都不知道,真白对她好了。

我拍了拍口袋里的钱,这星光市跟我合财啊,每次来,都有意外之财。

三千块,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花。

当初卖书皮,卖打底裤,梁启文帮了很大忙,这钱必须得分他一些。

本来应该分他一千五的,但谁让他没来呢,雁过拔毛,我还要在这呆两个月,这么长的时间,我还要时刻保管好他的钱,收一千块保管费,没毛病吧。

等回去了给他分五百,我这个人向来公正廉明。

第二天我没去部门报到,跟组长打了个招呼,我便出了厂房。

耗子说,他今天要带我认识一下他的朋友。

我对他这个朋友没什么兴趣,但作为耗子的朋友,我得替程阿姨把把关。

如果那秦欢不是好人,肯定不能让耗子跟他继续来往。

“我们约好等会去吃肯德基,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。”耗子说的眉飞色舞,还说他那个朋友很大方的。

“我不用认识他,你们吃你们的,不用管我,当不认识我就行。”我撇了撇嘴。

切,什么富二代,就吃个肯德基,我又不是吃不起。

我并不想搭这根线,因为叶童就是正经的富二代,我有他就够了。

况且我有自知之明,就我这德行,又不是什么香饽饽,这凡事都讲究缘分,人家富二代,会想跟我做朋友?

喜欢我性子倔,还是欣赏我的骂人水平。

不能把自己太当回事。

他能跟耗子玩,肯定也是机缘巧合下认识的。

“啊,你不准备认识一下啊?他真的很大方,随便混混也比在服装厂赚的多。”看得出来,耗子是真想把他介绍给我。

就跟梁启文一样,在叶童那占了便宜后,还不忘把我也带上。

“不用。”

我摆了摆手,暑假过完我就走,再有钱也不关我的事。

就在我们谈话时,耗子指着前方走来的少年对我说道:

“他就是秦欢。”

我侧过身子,仔细打量着不远处的少年。

王德发。

这货竟然长的比我还帅。

吃什么玩意长大的。

叶童好看是因为他精致的五官,这个秦欢纯是硬帅,个子还高,整体形象近乎满分。

就他这一路走来,我都看到好几个女生频繁回头,放在青春剧里,妥妥的主角。

用梁启文的话来说,这种人,不去当鸭子,简直是暴殄天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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